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交发电[2008]45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级公路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2008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日期间运输安全、畅通、有序,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重要物资高效运输,切实做好假日期间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日运输组织管理。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探亲和旅游的客流量将大幅增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假日运输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运输组织工作,突出做好旅游风景区的运输组织管理。要做好客流量调查,制定合理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建立和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运输生产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参运车船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包车、加班车薄弱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杜绝非法改装、报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船参加营运。要对在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开通的班线进行检查、治理,对安全保障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撤销。要继续落实全省打击道路客运超员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反超载、纠违章”为重点,严禁车船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要重点加强对往返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旅游客车、省际长途班车运输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船舶,特别是 “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对仙女湖、柘林湖、龙虎山等重点水上旅游景区,要安排海事、港航管理人员现场值守,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认真做好车站、港口、车船等重要部位的“三品”查堵工作,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三、加强公路、航道的畅通和在建工程管理。危险路段和维修施工路段要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现场管理,安排专人在施工路段值班,强化对路面情况的监控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各公路收费站要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一旦发生交通堵塞,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航运和通航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持正常的水上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