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重点,确保 13件实事的顺利实施
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 13件实事,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保障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和谐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13件实事的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13件实事的资金需求,确保13件实事的顺利实施。
六、集中各级财力,确保对口援建资金的需求
对口援建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对我市将按不低于上年一般预算收入的 1% 集中财力,用于对口支援四川安县灾区的重建工作。按照“分级集中,统一使用”的原则和各县(市)区应集中的额度,后6个月由市按月平均调度各县(市)区国库资金,年终市与县(市)区进行财力结算。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救灾援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救灾援建资金的需求。
七、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建立促进增收节支和保障重点支出的有效机制
(一)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强调查研究 ,重视政策措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发现一些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指导面上的工作。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支出的方向和内容,及时进行调整。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财政资金要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对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的资金需求应予以重点保障。
(二)深化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绩效评价等改革,实现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财税收入和支出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税法执行、
会计法执法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大人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配合人大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措施,增强预算约束;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实行财政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排落实到位和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