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和检查的重点区域:鸭绿江水面和黄海我方海域及边海防线上各港口、码头、停泊点。
四、整治的时间与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0日-9月3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
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包括摸底、登记)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检查验收处理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增强打击“三无”船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整治“三无”船舶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本着有利于边境地区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大局,切实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把此次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对本辖区“三无”船舶整治工作。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坚决制止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各专项整治小组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协调动作。整治中要严格掌握政策,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坚持专项整治与各有关部门专业执法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广泛宣传,增强法制观念。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广泛宣传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东港市、宽甸县、元宝区、振安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牵头组织沿江、沿海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在整治第一阶段有组织地对渔民、船员进行宣传教育,讲清“三无”船舶带来的危害,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大会与小会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突出宣传实效,为集中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四)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边境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注重收集情报信息,掌握动向,形成多渠道、高效率的信息情报网络。要密切注视形势的变化,做到未雨绸缪,掌握整治主动权。
(五)分解细化整治方案。各整治小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和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和任务。同时对确定的重点整治任务,要排出整治时间表。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整治小组要写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