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于国平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颜学钏 市政府副市长
焦永忠 丹东军分区副司令
牛向东 市政府副市长
沙建业 市政府副市长
于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东港市政府、宽甸县政府、合作区管委会、振兴区政府、振安区政府、元宝区政府、市边防委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外事办、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丹东海事局、市旅游局、省军区边防团、丹东公安边防支队、辽宁海警第二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于寿福兼任。
(二)责任分工: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决定组成陆地和海上二个整治检查组,依法实施整治和管理。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整治小组执行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完成承担的专项整治任务。参与和配合的部门要出人、出车、出船(艇),支持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1、陆域整治组组长栾德君,副组长姜明磊,市工商局、各边境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海洋渔业局、合作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主要任务:对我市修造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手续不全和无照经营的厂点,一律予以取缔。严禁各修造船厂修造手续不全的各类船舶,凡发现擅自建造“三无”船舶的,要依法对造船厂点业主予以处罚。
整治和检查的重点区域:边境沿海县(市)区的重点地段和各造船厂点。
2、江海区域整治组组长于寿福,副组长宋悦景,市海洋渔业局、各边境县(市)区政府,合作区管委会、省军区边防团、公安边防支队、辽宁海警二支队、市交通局、丹东海事局、市安监局为成员单位。
主要任务:对在鸭绿江水上和黄海我方海域内从事营运和捕捞作业的“三无”船舶进行整治,凡没有合法手续擅自出海生产、经营作业的船舶都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越入朝韩海域捕捞作业的船舶要重点打击。严禁各类未经检验登记的船舶营运和捕捞作业,交通部门要依据《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格履行船舶申请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加强对“三无”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制止非法营运。海事部门要依据《
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规范通航秩序。公安边防支队要严格执行船舶进出两次报港制度,对所有“三无”船舶进行摸底排查,掌握“三无”船舶底数。严禁“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一旦发现立即扣港,海洋渔业部门要依据《
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同时公安边防支队要依据《
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给予上限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