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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六)对完成生源输送的县(市、区)和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学校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给予倾斜;争取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我市合作办学学校给予一定支持。

  (七)树立正确人才观、就业观,积极做好初中毕业生去向跟踪和就业升学指导工作,让尽可能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

  (八)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劳动工资待遇,完善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积极贯彻实施梅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梅州企业就业的奖励办法,鼓励支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回梅州就业。

  五、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完成输送生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珠江三角洲各市协调招生和输送生源工作,建立稳定和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保障,行动上积极主动。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根据市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在各初级中学)。各级教育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输送生源计划,制订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向珠江三角洲地区输送生源工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教育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此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搭建平台、就业预测、典型示范、舆论引导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我市广大学生报读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梅州市各县(市、区)输送珠三角洲地区中职生源任务分配表

  附件
  梅州市各县(市、区)输送珠三角洲地区中职生源任务分配表

县 区2007-2011年输送发达地区生源(人)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合 计2300040004100540039005600
梅江区600100100200100200
兴 宁60001200120015008001500
梅 县2000400400400400400
平 远700100100200100200
蕉 岭800100100200200200
大 埔2500400500600400500
丰 顺3400600600700600800
五 华700016001600160013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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