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转制安置组。
组长:黄永丰(市供排水管理处主任)
成员:王新奕(市财政局副局长)、罗运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魏光贤(市经贸局企业改革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订自来水总公司转制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公司干部职工的宣传思想工作,落实新老企业职工就业就位工作,使新老企业审理交接。
(五)政策法规组。
组长:胡振兰(市法制局副局长)
成员:曾祥寿(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育先(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德中(市物价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自来水公司改制、转制政策法规以及投资合作意向书、投资合作协议的审查把关工作,对企业转制改制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给予政策法律支持。
四、工作步骤
(一)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9月--12月)。
(编制梅州城区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是实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1、委托编制。市政府拨出专款,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2、专家论证。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初步成果进行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
3、修改补充。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最后的规划成果。
4、提交讨论。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5、批准实施。提交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调查论证阶段(9月--10月)。
1、内部调研。对梅州现有供水企业的现状全面调查,摸清企业底子,并进行分析研究,充分听取企业和职工对企业改革的意见。
2、外部调研。一方面,寻找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据;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其他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
3、分析论证。根据法规政策依据和外部改革的情况,针对梅州的实际状况,作一个全面研究分析。
4、拟草报告,根据调查分析的成果,拟草我市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
5、决策拍板。市政府研究确定我市城市水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等。
(三)考察审查阶段(9月--12月)。
重点考察内容:外来投资企业的资金信用情况;企业的资质和实力情况;企业拥有的其他城市水业市场份额及地区分布的情况;企业投资的与梅州情况相似的城市的水业项目的情况;企业经营运作的模式和状况;企业投资梅州城市供水行业项目的意向情况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