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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城市供水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转制安置组。

  组长:黄永丰(市供排水管理处主任)

  成员:王新奕(市财政局副局长)、罗运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魏光贤(市经贸局企业改革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订自来水总公司转制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公司干部职工的宣传思想工作,落实新老企业职工就业就位工作,使新老企业审理交接。

  (五)政策法规组。

  组长:胡振兰(市法制局副局长)

  成员:曾祥寿(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育先(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德中(市物价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自来水公司改制、转制政策法规以及投资合作意向书、投资合作协议的审查把关工作,对企业转制改制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给予政策法律支持。

  四、工作步骤

  (一)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9月--12月)。

  (编制梅州城区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是实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1、委托编制。市政府拨出专款,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2、专家论证。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初步成果进行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

  3、修改补充。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最后的规划成果。

  4、提交讨论。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5、批准实施。提交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调查论证阶段(9月--10月)。

  1、内部调研。对梅州现有供水企业的现状全面调查,摸清企业底子,并进行分析研究,充分听取企业和职工对企业改革的意见。

  2、外部调研。一方面,寻找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据;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其他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

  3、分析论证。根据法规政策依据和外部改革的情况,针对梅州的实际状况,作一个全面研究分析。

  4、拟草报告,根据调查分析的成果,拟草我市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

  5、决策拍板。市政府研究确定我市城市水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等。

  (三)考察审查阶段(9月--12月)。

  重点考察内容:外来投资企业的资金信用情况;企业的资质和实力情况;企业拥有的其他城市水业市场份额及地区分布的情况;企业投资的与梅州情况相似的城市的水业项目的情况;企业经营运作的模式和状况;企业投资梅州城市供水行业项目的意向情况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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