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意收集农户对价格信息服务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映。
6.协助当地价格部门传播农产品价格信息,开展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7.上级价格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密切联系周围农民群众,主动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市场动态和价格情况,根据省和县(市、区)价格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直接报送县物价局。
2.收集、了解价格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及时登记、记录所了解、收集的有关价格信息,制成台账。同时,要对每次报送的文字信息、数据、表格,进行整理保存,以备各级价格部门随时调阅原始信息,并做为查验、考核的依据。
3.采集、编写的农村价格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4、信息员上报的情况、数据必须实事求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严禁传播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信息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5.积极参加价格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活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管理。
6、信息员必须及时、准确上报甲、乙方布置的有关数据,调查问题。第一时间反映当地农村市场、价格、供应等情况。紧急事情电话直报甲方。
四、甲、乙、丙三方要密切联系。甲方、乙方要积极给丙方以政策、业务指导,提供工作上的支持;丙方要根据甲、乙方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五、甲、乙方依据丙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信息员年终实行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信息员,经学习、培训仍无好转的,将做出人员调整。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二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二:
湖南省农村价格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县 乡 村 组 邮编: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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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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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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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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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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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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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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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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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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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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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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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关系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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