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乡 村 组 农村价格信息员(简称丙方)
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农村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信息员作用,为价格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信息,是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好农村价格信息工作,加强农村价格信息员管理,提高农村价格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经三方协商,现就三方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并结合全省价格工作需要,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全省农村价格信息的调查采集等工作,对开展农村价格信息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支持;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价格信息员业务培训;对农村价格信息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及表彰奖励。
二、乙方要高度重视农村价格信息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具体组织指导农村价格信息员开展农村价格信息的调查采集反映等工作;加强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协调,为农村价格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负责推荐农村价格信息员人选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农村价格信息员报送的相关信息。
三、丙方要按照省及县(市、区)价格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农村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相关价格的调查工作。积极收集和反映农民对农村重要商品供应、价格问题的意见及对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需求的意愿,协助当地价格部门传播农产品价格信息。
(一)工作范围与职责
1.经常了解粮食、棉花、生猪、家禽、蔬菜及农、林、牧、渔等生产、养殖情况(如存栏、出栏情况;农作物种植面积、长势、产量情况;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等)。
2.收集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销售价格情况,以及当地农村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及变化情况(如农村照明电费、灌溉用电、用水费用、医疗服务收费、中小学收费等)。
3.了解国家扶持农业生产及粮食、油料、生猪等价格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4.掌握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情发生、处理情况、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