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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市评分

计分方法

考评方法

考评描述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20分)

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分

  

任何一级未开展普查扣2分,不及时录入的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组浏览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培训转移就业数据,实行全程信息化动态管理

3分

  

未使用的,不得分

考评组抽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建立岗位申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2分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

核查相关制度文件

 

50%以上的培训属于订单式培训

3分

  

45%-50%(不含50%)扣2分,低于45%的扣3分

考评组抽查培训机构与企业培训台帐

 

建立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2分

  

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

核查相关制度文件

 

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积极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工作

5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落户人数少的扣分

核查活动开展方案,查阅优秀农民工名单及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名单

 

制订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具体办法

2分

  

未制订的,不得分

查阅办法文件

 

建立本市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奖励制度

1分

  

未制订的,不得分

考评组按市下达的指标抽查2家企业资料,核查本市员工占总员工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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