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昆政办〔2008〕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8年下半年以来,阳宗海水体出现砷浓度超标,导致严重污染,并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查明并坚决关停污染企业,尽快切断污染源,确保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以阳宗海水体污染事件为戒,把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项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现就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针对当前阳宗海水体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落实好2008年9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关于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及省、市领导指示,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 9 月25日到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昆明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昆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四全”工作行动计划》,重点对涉及有毒有害的企业,尤其是重化工、冶金等行业的三废排放情况,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化学(重化)工业园区;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矿山尾矿库等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环保合法情况;含有毒有害物质废水的污染防治及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含有毒有害的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防范应急预案、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完善情况、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及事故应急设施的完好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出重拳、下猛药、见实效”的专项排查要求,针对各自的实际状况,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