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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毕业生补贴
按实际人数,超过30%的,100元/人400040
梅州籍初中毕业生入读梅州中职学校,在梅企业实习、服务2年以上智力扶贫参照智力扶贫生资助标准00
公共培训机构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培训输送农村劳动力在市直企业就业公共培训
  机构补贴
一次性培训转移5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下的,给予每人50元补贴600036
单次超过100人的,超过100人的部分给予每人80元补贴
用工企业新招用梅州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签订规范的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法缴交社保费全市各类企业新招用农村劳动力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招用5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下的,给予每人50元补贴20000120
一次招用100人以上的,超过100人的部分给予每人80元补贴
新招贫困户劳动力社保费补贴企业按规定计算并缴纳社保费的50%(约140元/人·月)1000168
公共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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