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梅州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市直企业就业财政激励办法资金测算表

类 别对象细分补贴条件项目名称激励标准人数金额
  (万元)
创业人员 50名优秀创业人员通过竞标方式 扶持资金每个创业人员50000元50250
农村劳动力45周岁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双转移”培训免费培训给予培训期间的20元/人/天的生活补助100060
中职学校公办中职学校安排实习或毕业生在市直企业就业实习生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