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昆通〔2008〕40号)精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企业信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诚信昆明”和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为目标,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网络的作用,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信用奖惩制度、信用监管制度、培育信用市场、加强信用立法等措施,大力强化企业信用,维护公平交易,保护正当竞争,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效、急用先建的原则;
4.坚持完善法规、规范服务的原则;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初步建立我市企业信用体系,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1.出台实施企业信用规章制度,使企业信用自律、联合征信、监督管理、信用中介服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基本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初步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利用,构成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分层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纵横结合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网络。
3.积极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其开展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服务市场。
4.企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自律得到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信用管理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