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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注:表中2008年增减量为相对2007年的变化量

  附件2
  2008年梅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序号

减排任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小火电、小钢铁关停和淘汰工作,2008年按计划淘汰小钢铁120家,产能158万吨,削减SO2 0.2万吨,削减COD 0.04万吨。

市发改局

各县(市、区)政府

梅州供电局

2

小水泥关闭工作2008年按计划淘汰小水泥4家,产能36万吨,削减SO2 0.058万吨。

市经贸局

各县(市、区)政府

梅州供电局

3

 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责令停产整改。对超过总量指标和未完成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关停落后产能的地区,环保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地区,按省的要求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

市经贸局

4

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

市经贸局

5

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城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

市建设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6

按省要求提高梅州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市物价局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7

及时提供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GDP、能耗、人口等统计数据。

市统计局

 

8

2008年10月前江南污水处理厂截流输污工程建成投运。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9

兴宁市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2008年9月前进水运行,年底前完善管网建设并开征污水处理费。

兴宁市政府

 

10

大埔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2008年10月前进水运行,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

大埔县政府

 

11

梅县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2008年底前动工建设并开征污水处理费。

梅县县政府

 

12

蕉岭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2008年底前建成并开征污水处理费。

蕉岭县政府

 

13

丰顺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2008年底前建成并开征污水处理费。

丰顺县政府

 

14

平远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2008年底前动工并开征污水处理费,2009年底前建成投运。

平远县政府

 

15

五华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2008年底前动工并开征污水处理费,2009年底前建成投运。

五华县政府

 

16

梅县电厂5#、6#发电机组2008年5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的安装,6月底前完成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

梅县电厂

市环保局

17

华润电力1#、2#发电机组2008年5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的安装,1#机组7月、2#机组9月底前完成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

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

兴宁市

政府

18

梅县荷树园电厂1#、2#发电机组2008年5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的安装,7月底前完成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

梅县荷树园电厂

梅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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