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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2008〕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电话:2253803。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梅州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为确保实现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99号)和省下达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制定我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计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指标为中心,以严格“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为原则,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全面实施“依靠科技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三大战略,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梅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促进梅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到2010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年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的2.5万吨基础上减少到2.3万吨,削减0.2万吨;二氧化硫(SO2)年排放总量则由6.4万吨减少到5.0万吨,削减1.4万吨。

  我市2007年核定的COD和SO2排放量分别为2.58万吨和7.76万吨。今年我市COD年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2.48万吨,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0.1万吨;SO2年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6.36万吨,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1.4万吨。

  二、现状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7年,全市COD排放量为2.58万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58万吨,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24万吨,社会生活及其它1.76万吨;SO2排放量为7.76万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7.39万吨,重点调查工业中的火电行业6.26万吨,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24万吨,社会生活及其它0.13万吨。

  (二)减排形势分析。

  1、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压力大。省下达我市2008年减排任务COD0.1万吨,SO21.4万吨。而根据省环保局核定结果,我市今年上半年COD 上升0.027万吨,SO2削减0.1938万吨,与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差距较大。

  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江南污水处理厂截流输污工程今年10月建成投运,兴宁污水处理厂今年9月通水试运行、年底前配套管网工程建成投运,丰顺、蕉岭污水处理厂今年建成投运,困难较大。

  3、火电脱硫在线监控系统联网滞后。由于我市火电机组在线监控设施基本上都是今年下半年才联网到省、市环保监控中心,上半年的实际脱硫量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定。梅县电厂6#机组、华润电力2#机组仍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严重影响了全市SO2减排任务的完成。

  4、我市城镇常住人口的增长给我市COD减排增加了困难。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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