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辽政发〔2008〕3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创新型辽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合理确定人们对于知识及其他信息的权利,调整人们在创造、运用知识和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关系,激励创新,规范竞争,对推动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地区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辽宁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积极采取适应其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促进自身发展。未来市场竞争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这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到2007年底,累计专利申请160852件,累计专利授权80579件,均居全国第七位;累计注册商标85000余件,累计认定驰名商标40件,居全国第九位;注册地理标志6件,居全国第十位;拥有中国名牌产品60个,居全国第九位;拥有中国自主出口名牌5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10个,居全国第十六位;累计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309个,居全国第五位,获得授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114个,居全国第三位,获得授权的林业植物新品种35个;版权和计算机软件登记逐年大幅增长。正在培育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装备制造业产业正在做强。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逐步提高。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建立起全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但是,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与自主创新的要求和知识产权工作先进省份相比,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制度和配套政策仍不完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投资决策、成果奖酬等方面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具体政策;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企业申请专利不多,专利技术转化尚有明显差距;全省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屡有发生;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等。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事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辽宁;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我省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我省的对外开放,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有利于发展优势产业,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着力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