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五零八煤矿建设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01号)
万盛区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万盛区宏钰煤业有限公司五零八煤矿规划新建矿井的报告》(万盛煤文〔2008〕17号)和《万盛区五零八煤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五零八煤矿建设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及《关于调整五零八煤矿规划生产规模的复函》(渝煤整合办〔2007〕36号)的要求,拟建矿界范围内尚有煤层较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795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意该建设项目立项。
2.五零八煤矿建设生产规模暂定为6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7年。
3.五零八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