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华山煤矿延深工程竣工验收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06号)
渝北区中小企业局:
你局《关于华山煤矿延深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渝北企〔2008〕108号)收悉,我委于2008年10月19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该建设工程符合规定的建设程序、法定要件齐备;主要生产系统和环节符合设计,达到《重庆市区县小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基本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重庆市区县小煤矿矿井质量达标及考核评级试行办法》的要求。
二、请你局加强该延深工程投产后的监管,并督促、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及时整改有关安全隐患。
(一)加强矿井回风井巷,特别是764水平回风井巷维护工作,确保质量、确保安全、确保畅通。
(二)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采取措施平衡风阻、增大风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控制可靠、运行经济。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局部通风机拉循环风。
(三)加强矿井生产部署管理,保证多煤层协调开采。加强同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一矿(二井)的衔接和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采掘部署动态情况。
(四)根据与三汇一矿(二井)相对应的采掘部署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高度重视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安全动态,及时解决井巷失修和支护失效问题。
(五)根据与三汇一矿(二井)相对应的保护层开采动态,结合邻近层瓦斯涌出动态变化情况,采取加大风排、加强抽采等针对性措施解决瓦斯问题。
(六)加强矿井运输管理,保障运输系统正常运转,确保运输系统沿线行人安全。
(七)进一步优化采煤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建议采用金属支柱支护采煤工作面顶板,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八)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现象发生。完善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装备。矿灯必须集中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井供电系统,确保电动设备正常运转。
(九)加强矿井基本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职工基本技能和素质。矿井必须统一生产组织指挥、统一调度。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