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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政务值班职责与程序和应急值守职责与程序》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政务值班职责与程序和应急值守职责与程序》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93号)


办公室各科(室、办)、局:

  《市政府政务值班职责与程序和应急值守职责与程序》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市政府政务值班职责与程序

  一、政务值班职责

  (一)24小时接听市政府值班电话(包括市长热线电话和值班传真电话)。

  (二)接收和办理上下级来文。

  (三)在接到一般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社会动态、重大刑事案件、政治案件、集体上访、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重要来人来访和考察学习团组等的报告或通知时,政务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

  (四)对于需要应急办启动应急预案的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政务值班人员在向值班领导报告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应急办当日值守人员,并通报相关情况。

  (五)政务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当日值班记录,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在接听市政府值班电话(包括市长热线电话和值班传真电话)的过程中,对于一般性问询,能够立即答复的,政务值班人员负责及时给与答复,不能够立即给与答复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对于问题比较严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政务值班人员负责认真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做出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主管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带班市长、主管市长、市长报告。

  (三)政务值班人员要当面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重点工作重点交接,确保值班工作的连贯性。

  市政府应急值守职责与程序

  一、应急值守的职责

  发生下列事件属市政府应急办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类:涉及防汛抗旱、抗震救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林业主要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风暴潮、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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