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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政[2008]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秦皇岛市突发事件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持稳定。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社会性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河北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参照《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县城以上城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市商务局确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它异常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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