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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六、请设计单位对房建工程的节能设计与浙江省节能标准作进一步衔接。

  七、设计单位已基本根据该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单位初审意见和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见附件)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请项目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工程的动态管理,做好与水利、公路、城建、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八、工程总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之内,涉及建设规模调整等情况据实上报我厅。

  九、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修改或变动。

  十、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附件: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

  2008年9月16日,嘉兴内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嘉兴内河港多用途港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省发改委、省港航局、厅质监局,嘉兴市交通局、港航局、质监站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设计单位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汇报和咨询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的初审情况介绍及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反馈,也听取了施工预算编制单位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杭州天元土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施工图预算审查单位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查情况的介绍,并认真审阅了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初审报告的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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