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
(一)建设“一卡通”应用基础平台。采取市场化方式,由省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的一卡通公司负责“一卡通”信息交换平台、服务网络、统一支付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维护。
1.建设“一卡通”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一卡通”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实现市政公用行业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
2.建设“一卡通”服务网络。依托信息化社区、信息化便民服务厅等为民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建设智能卡申领、补(换)、应用服务网点,形成覆盖全市的“一卡通”应用服务体系。
3.建设统一支付服务体系。依托山东一卡通公司建设的支付平台,实现“一卡通”交易数据的清分和资金清算,并依托“一卡通”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缴费信息。
(二)推进“一卡通”具体应用。市建委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推进应用工作。
1.公共交通应用。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推进“一卡通”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实现快速公交(BRT)、普通公交和出租车刷卡乘车。
2.停车收费应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结合交通管理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推进城市停车“一卡通”应用工作,实现停车刷卡缴费。
3.公园风景区应用。市园林局负责,推进“一卡通”在所属公园风景旅游景点区的应用,逐步在全市范围实现“一卡在手,游遍泉城”。
4.供水燃气供热应用。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整合公用事业系统信息资源,让市民便捷使用“一卡通”缴纳供水、燃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费用。
(三)建立“一卡通”管理制度。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按照省里对“一卡通”应用、资金监管等统一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一卡通”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应用监督、预警和运营资金监管机制,规范“一卡通”应用运行。
四、加强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一卡通”应用推进工作,市政府确定充实调整市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尽快研究建立协作机制,强化推进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领域信息化引导性资金投入。市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一卡通”推进应用工作。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统一平台下,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保证“一卡通”工作的资金投入。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推进“一卡通”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一卡通”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应用“一卡通”,为“一卡通”推进应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