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推进应用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一卡通”在市政公用领域的应用,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7〕9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重要性
在公交、出租、公园、供水、燃气、供热、停车等市政公用领域推进应用“一卡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政府公共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市政公用领域集成电路卡推广应用工作中存在的规划管理和标准滞后、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服务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市政公用领域高效便捷服务,加速城市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信息化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做好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推进“一卡通”应用工作。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改善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为主要任务,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全面进步。
(二)主要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在政府积极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参与“一卡通”建设。
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坚持统筹发展、合理规划、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
3.突出需求,一卡多用。以满足市民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引导居民广泛应用。
4.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在公交、出租和园林系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市政公用领域推进“一卡通”应用工作。
(三)工作目标。2009年第11届全运会前,公交系统普遍实现“一卡通”应用;更新出租车全部安装“一卡通”系统;市园林局所属公园风景区旅游景点,普遍实现“一卡通”应用;市区有条件的主干道及停车需求大的路段停车实现刷卡缴费。同步建设“一卡通”应用服务网点,满足市民需求。
到2010年,实现公交、出租、公园风景区、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领域内“一卡通”广泛应用,进一步拓展“一卡通”停车系统应用范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一卡通”应用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建设有序、服务规范的“一卡通”运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