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12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石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30号)要求,从11月初开始,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一)摸清石油企业底数。全面摸清我省境内石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调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对照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程、标准,逐企业排查事故隐患,查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落实期限,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促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 检查重点
(一)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及监控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7、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钻井工作、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应急手段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