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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
值班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08〕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3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按照粤府办明电[2008]368号文要求,切实做好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出差、出访或外出休假,要按规定提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府办秘书科。
  三、市政府将在节日期间采取不同方式,抽检各级、各有关单位值班工作,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2008年9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附件1)和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附件2)报送市府办秘书科。联系电话:0768-2283310,2281210(传真)。

  附件: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
  2、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

姓名职务国庆期间去向
   


  附件2:
  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
姓名电话(包括办公电话、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姓名值班电话
9月29日(星期一)    
9月30日(星期二)    
10月1日(星期三)    
10月2日(星期四)    
10月3日(星期五)    
10月4日(星期六)    
10月5日(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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