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
值班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08〕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3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按照粤府办明电[2008]368号文要求,切实做好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出差、出访或外出休假,要按规定提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府办秘书科。
三、市政府将在节日期间采取不同方式,抽检各级、各有关单位值班工作,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2008年9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附件1)和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附件2)报送市府办秘书科。联系电话:0768-2283310,2281210(传真)。
附件: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
2、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主要负责人国庆期间去向表
附件2:
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时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姓名 | 电话(包括办公电话、家庭电话、移动电话) | 姓名 | 值班电话 |
9月29日(星期一) | | | | |
9月30日(星期二) | | | | |
10月1日(星期三) | | | | |
10月2日(星期四) | | | | |
10月3日(星期五) | | | | |
10月4日(星期六) | | | | |
10月5日(星期天)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