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106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国庆佳节在即,为了以整洁、优美、靓丽的城市容貌迎接八方宾客,按照市政府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我局系统做好“十一”前后城市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庆节前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
为了营造国庆期间整洁、优美、靓丽的节日环境,9月26、27日两晚,市执法局执法督查一处要组织市局一、二、三支队和直属支队,对全市所有大型户外广告及霓虹灯式牌匾的灯光点亮效果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理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和相关区进行整改。9月27日19时和28日13时,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要连续开展两次集中整治活动。其中市局直属各支队的整治工作要以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站(点)规范管理和查处人行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为主要内容;各区执法局(分局)的整治工作要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野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以清理取缔晚间非法占道经营、规范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纠正不合格霓虹灯式牌匾和治理沿街“九乱”为主要内容。9月28日下午,市执法局主要领导将率领城六区执法局和市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国庆节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 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
9月29日-10月5日“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要保证2/3的执法力量在职在岗,对所有一、二、三类道路尤其是“五个周边”(钟楼周边、各大广场周边、各旅游景点周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大型商贸设施及宾馆酒店周边)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重点内容:
(一)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二) 各类非法设置的户外宣传(咨询)站点及沿街散发卡片、列队举牌等其它游走式宣传活动;
(三) 一、二类主干道两侧商业门店设置不规范的门头牌匾以及霓虹灯牌匾显示不全;
(四)所有道路两侧商业门店的“九乱”行为;
(五)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占道洗车、擦车以及修理、焊接、加工行业的出店经营;
(六)城市主干道沿街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离和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