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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109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
  为了提高我市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和谐发展,市执法局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城管法律知识,扎实履行工作职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执法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市执法局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二批“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坚持文明执法、实现管理和谐、提升城市管理质量为宗旨,以增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升文明执法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百名文明执法标兵”评选活动,促进执法人员自觉钻研业务,熟练岗位技能,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而推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选范围
  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一线执法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七大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业绩档案无问题记载。(组织人事处负责考评)
  (二)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无错案引起的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发生。(政策法规处负责考评)
  (三)秉公办案,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亲和力强,无违纪投诉。(办公室负责考评)
  (四)在执行公务中,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注意仪容仪表,新闻媒体无曝光。(宣传处负责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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