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117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管执法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局年度工作安排,市执法局拟对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市城管发〔2008〕80号)文件内容,对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进行检查;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相关内容,对局属各支队和机关各处室逐项对照检查。对机关党总支重点检查创建市级文明机关的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检查的顺利进行,市局组成城管执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执法局局长张建政担任,副组长由市执法局副局长张玉成担任,成员由局宣传处处长郭九如、办公室主任冯银章、人事处处长辜秦玲、宣传处工作人员献全亮、张全利、姚立宏组成。
三、检查方法
对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自查阶段(11月3日-11月14日):各单位根据相应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依据自查实情撰写《自查报告》,制订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检查阶段:自查结束后,由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小组,对2008年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的组成情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施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保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情况将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进行通报。每个单位安排检查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自查工作要细致严密。一年一度的精神文明建设检查是一个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各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自查工作,做到周全、严密、细致,避免走过场、走形式。
(二)活动资料要全面详实。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有相应的计划安排及文字总结材料。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言之有物、实实在在、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