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各区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进行验收的通知

  经验收合格的路段,对其命名并挂牌。验收不合格的路段,相关单位要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利用一周时间进行整改,经复检合格后,对其进行命名。复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创建资格。
  五、验收要求
  (一)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示范街创建工作,确保申报的示范街均达到“八项标准”的创建要求。
  (二)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要加强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其它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三)创建示范街的检查、验收和计分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附件:检查验收评分标准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检 查 验 收 评 分 标 准 表

验 收

内 容

验收

单位

工 作 标 准 及 要 求

责任单位

验 收 计 分

标    准

建筑容貌符合设计规划要求

市执法局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检查验收小组

示范街沿街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街景应按要求实施点亮,路灯亮化率达到95%。

区执法局(分局)及区建设部门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1分。

施工工地管理措施到位

施工工地围墙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出入口做到硬化处理,设置轮胎清洗台,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其他安全标志;运输车辆无轮胎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现象;施工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施覆盖处理;建筑工地无噪音扰民现象。

区执法局(分局)及建设、环保部门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规范,标识明显

人行道无路面破损、地砖松动现象;指示牌、导游图、阅报栏、雕塑、座椅、道路消防栓、公交站牌等应设置规范,标识明显;保持城市公共设施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区执法局(分局)及区市容部门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绿化管护到位,环境整洁优美

沿街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保持整洁、美观;临街门店及单位能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饮食门店无向外排放油烟、污水污物行为;商业促销无音响噪音。

区执法局(分局)及市容部门;局属各支队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广告美化亮化

户外广告设置符合示范街总体规划要求,所有楼顶、立面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临街门店牌匾严格实行“一店一牌”,不得出现污损;玻璃橱窗禁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区执法局(分局)及局属各支队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道路两侧建设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

道路两侧无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及其它妨碍行人通行的现象;无乱搭乱建、非法占道(出店)经营现象;从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无擅自搭台、沿街发放、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沿街游走从事商业宣传活动的行为。

区执法局(分局)及公安交管部门。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道路两侧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非机动车保管站做到遮阳伞、护栏、价目牌、桌椅四统一;无挤占盲道现象。

区执法局(分局)及区市容部门;局属各支队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每处扣0.5分。

执法文明,责任到位

示范街的管理要全面落实以路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奖惩的城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执法人员徒步巡查,着装整齐,行为规范,执法严格,程序合法,无复议诉讼责任过错案件。

区执法局(分局)

标准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每项扣1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