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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小”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5、建立健全和完善进货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屠宰车间卫生制度、肉品卫生管理制度、肉品召回制度和生猪进厂登记台账、生猪产品出厂登记台账以及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6、张贴、公布《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7、张贴、公布生猪屠宰税费项目和计征标准。
  8、屠宰技术人员统一着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五小”整治工作
  1、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要根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分别制定标准,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予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黑窝点。对通过整改能符合取证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申请证照。
  2、建立网络,动态监管。要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同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将监管范围延伸到“五小”集中的城乡结合部、边远农村等地区,不留监管盲点盲区。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实行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全覆盖。
  3、推广典型,以点带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五小”整治工作规范,积极指导“五小”单位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同时,要树立典型,以整治规范比较好的“点”,作为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到“面”,大力推广,逐步实现“五小”工作全面规范。
  (二)着眼长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进一步创新解决“五小”问题的方法方式。坚持“查、治、管、扶、建”多管齐下,逐步建立起全过程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对小作坊推行产业园区集中监管模式,对小餐饮实行“一店一策”的监管方法,完善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配套制度,对无证照经营行为采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监管模式,努力使“五小”经营单位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2、加强技术基础建设。要充分发挥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作用,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陶瓷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省包装质量检验检测站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为“五小”企业发展服务。
  3、加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补充、增加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为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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