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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精建[2008]16号)


各区县文明委,首都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奥运成果,推动首都文明风尚建设。

  2008年11月5日

  关于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巩固奥运文明成果,建设文明北京,首都文明委决定,2008年第4季度,全市集中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新要求,以“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以秩序文明、环境文明为重点,发挥专群结合优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奥运文明成果,大力倡导文明社会风尚,探索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长效机制,为首都的科学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重点在城八区开展以秩序文明引导、环境文明引导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公交地铁站台,以文明乘车监督员为主体,组织排队文明引导员,开展有序排队、文明礼让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交通路口,以交通协管员为主体,组织交通文明引导员,开展“过路要看红绿灯、行车礼让斑马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全市各区县上报的市级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同时推出一批区县级示范路口。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各有关部门以环卫工人和保洁员为主体组织环境文明引导员,各大公园、旅游景点结合自身特点组织环境文明引导员,开展爱护市容(景区)环境、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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