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淮南市东方土地复垦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测绘资质的通知
(皖国土资〔2008〕26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厅受理了淮南市东方土地复垦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关于测绘资质的申请。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淮北山水测绘院为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并颁发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二、批准以下3家单位为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并颁发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1、马鞍山市联创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宁国市宏远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3、安徽振华勘察测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