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3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关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经委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政府“保稳促调”的要求,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工业经济“一高一领先”的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引导,开展技术改造政策宣传行动
一是加大技术改造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样板,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和投资信心。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会、中小企业百事通114服务热线、96345中小企业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引进设备减免关税、采取快速折旧缩短投资回收期、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的有条件延期抵免、技改项目财政资助等工业扶持政策。
二、加快创新,实施技术改造“双百工程”
一是认真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入方向。根据“三位一体”工业发展方针,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产性服务业、节地等技改项目上加大投入,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二是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抓好重点技术改造“双百工程”,每年重点支持200个以上投资规模及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财政资助,确保实现总投资200亿元以上。
三、加强服务,加快重点项目推进速度
强化“项目推进年”活动。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项目代办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分级协调制度。二是落实专人,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每月、每季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会议,及时协调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和投产,提高项目开工率和竣工率,尽早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三是开展技术改造项目服务月活动,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扶持,加大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