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琼建审批[2008]224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建监[2004]192号)精神,现决定于近期组织一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各建筑施工企业所有符合考核条件且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指持有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的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 考核内容: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该《教材》分三册,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 考核时间:考试时间初步定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和考点再另行通知。
四、 考核报名地点和方式:报名地点为海口市文联路六号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电话:66217166,联系人员:陈菲、符春虹。11月1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要携带相应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好考核申请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办证。
五、考核和发证:学员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考核条件的,颁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全国有效,没有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