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8〕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六安市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保健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08〕17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工作目标
(一)规范保健品企业生产。市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卫生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保健用品必须经具有国务院规定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批发证,不得夸大保健功能;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预警系统和危险性评估系统。
(二)加强保健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凡经营保健品的企业、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
(三)加大对保健品广告的监管。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品广告审查率达到100%;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品功能、疗效,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四)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我市保健品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二、整治工作内容
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药品经营企业、保健品专营店和保健品广告宣传为重点,严格审查保健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加强保健品标准备案工作,重点整治保健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不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