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怒江州安全培训中心等12家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质的通知
(云安监管〔2008〕204号)
各有关州(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授予怒江州安全培训中心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资质,授予西盟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镇沅县委党校、中共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县委党校、思茅职业教育中心、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宁洱县职业高级中学、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景东职业高级中学、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县委党校、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职业技能培训站等11家单位国家四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