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交传电[2008]50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9月8日8时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山铁矿尾矿库,突然发生溃坝,造成254人死亡34人受伤。9月13日下午14时左右,由四川巴中开往浙江宁波的一辆车牌号为Y08668的客车在南江县陈家山坠入100多米深的山崖后发生燃烧,车上51人全部死亡,据初步了解是机械故障造成的。两起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也给我省交通系统奥运后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领会胡总书记、温总理的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将上述事故情况通报到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要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要认真按照省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8]47号)等一系列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继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从发文之日起,到十月底止,对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回头看”。重点排查企业(车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监控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各单位对已经排查出来但至今没有整改或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根据省厅下发的《湖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控、整改、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湘交安字[2007]600号)要求,分级逐条制订详细的监控整改计划,明确监控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整改期限以及督查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或者提请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关闭。凡因监控、整改或督查督办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厅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