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26、维护城镇居民土地权益。城镇居民原住房垮塌或严重受损,经法定机构认定不能继续使用应拆除的,在拆除和重建前,县、区国土部门应当现场确认土地权属,并记录存档备查。在灾后重建中,原址有条件和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上在原址重建;涉及土地调整、置换或改变规划条件的,应当依法保护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27、调整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实施方式。市、县要将灾毁耕地复垦纳入灾后重建复垦专项规划。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灾毁耕地进行灾情评估,将受损耕地分为受损较轻、受损较重、受损严重3类,鼓励农民自行组织复垦。经验收合格后,按受损程度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复垦项目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仍按四川省“金土地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8、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方式。按照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平等互惠的原则,鼓励农村居民进入城镇置业建房,投资经商办企;鼓励城镇居民租赁承包荒山、林地、耕地、河滩、塘库、渠堰等土地和设施,用于发展种养业,避免农村土地闲置抛荒,实现以城促乡、城乡互动、统筹发展。
  29、全面恢复我市煤炭探矿权审批发证工作。加快全市煤炭探矿权审批发证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能源支持。
  六、产业扶持政策措施
  30、支持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恢复重建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有色金属、电子机械、能源建材、医药化工、商贸物流、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
  3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恢复重建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闭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严重企业。市、县财政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32、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扩大广元经济开发区范围,加快各产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各县区工业集中区水平,重建项目原则上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支持青川县建设“飞地”工业园区,高水平建设广元-浙江(青川)产业园。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发展区。
  33、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为缓解电力紧缺矛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重建期间,适度放宽煤炭新建项目规模限制,积极争取高水平载能重点产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集中区)实行直购电试点。
  3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采取土地作价入股、返聘农民务工等方式,集中闲置耕地,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模种养业,建成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基地。鼓励有成就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参与灾后重建,领办创办农业生产基地、加工流通企业或专合经济组织,三年内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予以奖励。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