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渝水基〔2008〕3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
当前,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施工任务重,作业现场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加之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迅速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水利部《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近年来,我市水利事业发展加快,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力度加大,但是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5月以来,巫溪中梁水电站、渝北观音洞水库、梁平蓼叶水库、荣昌污水处理厂在施工中相继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侥幸、麻痹、松懈思想较重,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因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认真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避免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早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按照职责划分,加强对“六定一管”和“直管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国庆节前,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要对围堰、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墙、临时设施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检查专项记录,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及时消除检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市局将在国庆节后组织市水投集团、质监中心站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分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