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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郑政〔2008〕33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为宗旨,加快粮食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服务保障水平,为繁荣郑州经济做贡献。

  (二)发展目标:以确保郑州市粮食安全为前提,以把郑州建设成全国

  重要粮食贸易中心为目标,建立高效完备的粮食流通体系,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规模,推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到2010年达到以下目标:

  培育粮食加工、储运、销售龙头企业40家;

  完善和发展300家放心粮油便利店;

  加速推进郑州粮食物流园区建设;

  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推进粮食法制建设。

  二、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三)充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郑发〔2008〕7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商业储备,恢复食用油储备。本着储备粮规模“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原则,年内市本级储备粮规模达到30万吨,六区达到15万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机制,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保证供给。

  (四)推进郑州粮食物流园区建设。要加快制订《郑州粮食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将郑州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成为集粮油储存、加工、中转、贸易、配送、检测、信息、军供、服务九大功能为一体,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全国重要的粮食现代物流区域中心。郑州粮食物流园区近期要把重点放在农产品物流配送及商务服务、粮食作物加工、精细食品生产、食品科研开发项目上;远期要把重点放在食品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粮油精深加工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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