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外事侨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8〕41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外事侨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外事侨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市直机构调整的批复》(豫编办〔2008〕161号),决定将郑州市外事办公室和郑州市侨务办公室合并,设置郑州市外事侨务局。郑州市外事侨务局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开展外事和国内外侨情调研,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开展外事、侨务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事项;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侨务工作。
(三)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国外友好人士、外交人员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负责接待来我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国(境)外记者和外国驻华新闻机构人员,指导有关部门安排采访活动;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侨务活动;指导全市涉外礼宾接待工作。
(四)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我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报批工作;审批全市正县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涉外纪律教育,掌握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五)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办理与外国城市结为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六)归口管理邀请外国人来郑工作并办理邀请函电;指导我市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和外国留学生工作;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单位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涉侨教育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统一对外宣传口径,会审我市的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