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综合督办处
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件的督办查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查办;负责系统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行业服务热线、立刻办和办事大厅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安全生产处(郑州市燃气管理处)
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参与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维护、维修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燃气行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市场、燃气器具安装与维修市场;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执法管理处
组织协调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违反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实施系统内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车辆清洗行业的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二七广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业务工作。
(十一)执法监督处
负责建立完善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制度;监督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数字化城市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规划、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参与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考核工作。
(十三)公用事业处
制定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行业及黄河风景名胜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公用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改革工作;制定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并组织考核评比;协调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四)市政工程管理处
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市政设施管养工作。
(十五)道路桥梁管理处
负责编制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等管养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等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路名标牌的制作、设置与管理;协调参与城市道路管线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地下管网运行情况;负责市管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的接收工作;负责城市市区除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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