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设2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公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中层和系统内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系统内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因公出国考察等管理工作;指导局属机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三)宣传处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指导行业宣传工作。
(四)教育培训处
负责系统内各项业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养犬管理等培训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参与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行业统计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系统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与备案;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办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的错案追究工作。
(七)信访工作处
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组织、协调、处理系统内稳定和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