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8〕42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市直机构调整的批复》(豫编办〔2008〕161号),设立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卫生、户外广告管
理等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1.原市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协调解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职能。
2.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3.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处罚职能。
4.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职能。
(三)划入的职责
市建委承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建设管理职能、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