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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商局关于落实“全民创业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十一)加大实施“商标战略”力度,积极指导、帮助企业选择、使用、管理、经营商标;重点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并优先享有将其著名商标作为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有一定知名度的老牌子、老字号产品与服务办理的注册商标,实现“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的目标。
  (四十二)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选择重点企业建立帮扶联系,制定帮扶计划。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推荐评选活动,引导服务企业争创国家、全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逐步完善企业信用服务系统,不断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积极促进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立业,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竞争力,依法打击失信违法行为。
  六、加强效能建设,支持创业者又好又快发展
  (四十三)继续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企业“注册大厅服务规则”、“企业服务窗口人员首问责任制”、“一口清规则”、“企业登记注册议事规则”、“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即来即核,新设立企业自受理之日起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结。对于申报登记注册材料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也可当日办结。
  (四十四)完善网上办事平台,逐步推行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网上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年检制度,通过网络互动,及时向企业提供快速、高效、优质服务。
  (四十五)认真落实“企业联络员制度”,积极开展“千名党员联系千家企业”活动,搭建工商部门服务企业的桥梁,提前介入企业涉及工商职能的事项,主动帮助,加强联系,倾听呼声,提供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适时提出建议或行政指导意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推进服务企业发展。
  (四十六)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沟通信息、服务发展、监督自律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诚实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利用,依靠科技创新、专利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第三产业等领域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宁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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