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对2008年度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120号)
直属各学校:
依据年初下发的《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49号),市教育局决定,对直属学校2008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17日-11月28日,每校一天,所到学校的具体时间见附件一。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包括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鉴于吉林五中和吉林九中作为学校督导评估实验研究项目学校年内已接受督导评估,不再列入此次年终责任书检查范围,其结果直接记入年终责任书评定之中。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年底将接受2008课程改革年重点工作评估,为了减轻学校迎检负担,把年终目标责任书检查与之整合,不再将职业学校列入责任书年终督导检查范围,其结果直接作为责任书评定结果。
三、检查程序、方法及评定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问卷、个别访谈等方法。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综合,按照C级指标逐项评定,同时综合有关处室的初评等级,给出学校的最后得分,报局长办公会最终定评。
四、要求及说明
1、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对一年来执行责任书情况进行自评。各学校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工作,把自评作为全面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提高的过程。按照学校类别,对照《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度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号)所附指标体系逐项评定。在深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自评表的样式填写自评表(附件二)一式五份。
2、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一式五份。汇报材料要言简意明,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责任书落实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年内学校工作的突出进展和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和佐证材料。按指标体系(中小学校33项)分类整理,供督导检查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