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0]259号)和我省有关规定,将信报箱(群)作为城镇住宅基础建设的设施,按照强制性条文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将信报箱(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凡新建城市楼房和居民小区无信报箱(群)设计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信报箱(群)作为验收项目,邀请当地邮政部门参与,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明并准予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
  (四)研究制定支持邮政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邮政企业是经营邮政业务的国有公用企业,承担着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支持邮政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其普遍服务业务,应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扶持;其承担普遍服务的成本补偿,应研究给予相关优惠。喷涂“中国邮政”标识的运邮专用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过路过桥费优惠和减征其他交通规费优惠。邮政业投递车辆在执行投递服务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投递车辆临时停靠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邮政企业参与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网络优势,为云南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大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借助邮政品牌优势和网络资源,推动邮政业在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邮政企业要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邮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工作,大力加强与次区域国家的邮政交往和业务合作。要加快建设昆明新机场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加快建设以昆明、磨憨、河口、畹町为基础的区域国际邮件互换平台,促进次区域国际信息流通、物资贸易和文化交流。要大力开展服务社区活动,抓好社区邮政设施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优惠的邮政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支持我省邮政业发展的合力
  要加强对邮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联系副秘书长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协调我省邮政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加强指导和检查,进一步落实促进邮政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将邮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统筹考虑,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帮助解决邮政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支持我省邮政业发展的合力。省邮政公司作为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承担主体,要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我省邮政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