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云政发[2008]17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水运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水运优势,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运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性
水运具有投资省、占地少、运能大、运价低、污染小等优势。大力发展水运,是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云南地跨6大水系,是我国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水运建设与发展的潜力巨大。一是有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河、伊洛瓦底江等6大水系及其600多条干支流,河道总长 14200千米,其中可开发利用航道8000多千米。二是有可发展航运的天然湖泊30多个、各种水库 5500多座。三是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省6大水系的干支流上将建设30多座大中型电站并形成梯级库群,可延伸深水航道近3000千米,新辟航运水域约3000平方千米,直接对接省外(境外)近 8000千米高等级航道。全省构建“两出省、三出境”水运大通道格局的优势突出,水运建设与发展的前景广阔。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全省水运紧紧抓住国际大通道建设的有利时机,以建设出省出境水运通道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全力建设长江黄金水道,积极开发右江-珠江水运通道,努力发展旅游航运,水运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发达省市相比,我省水运发展的速度和技术水平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资金投入少,发展速度慢,设施配套能力差,管理体制不完善,外部环境不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充分,与行业发展不匹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的实际需要。因此,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快我省水运发展已十分紧迫,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水运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省水动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二、加快水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积极推进以澜沧江-湄公河为重点的国际航运、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加快开发库(湖)区运输,着力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促进云南交通及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