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职工生活大检查要将检查走访与调研帮扶、慰问结合进行。总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检查与走访调研阶段。时间为2008年11月初起至年底,由各基层工会组织有关部门自查自检,深入到困难职工家中,了解掌握致困原因,并协助行政解决问题。同时,由基层工会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委(局)工会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工会。长春基建交通工委、吉林市基建交通工委、四平市建设工会、延边州建设工会、辽源市建设工会,分别负责本地区的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其它地区各委(局)工会负责本局汇总后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走访慰问阶段。时间由元旦开始至春节前,要集中抓好“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工会要组织工会干部深入重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困难劳模、居住在城市里的困难农民工及未能返川的川籍困难农民工等家庭走访慰问,掀起大走访、大慰问的高潮。
三、检查和帮扶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希望全省各级建设行政部门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大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动员全会力量,精心组织安排,集中人力物力,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中,深入到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中,解决他们的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认真抓好这项工作,主要领导及各级工会组织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做到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状况“三个清楚”:即总体数字清楚、困难原因清楚、解决措施清楚。通过生活大检查,为地方党委和政府解决群众困难提供切实有力的基础情况,并积极展开帮扶。
(二)检查与解决问题同步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职工生活方面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要大力倡导通过职工群众互助互济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的做法,增加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关爱。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困难群众给予资助。无论是国有、集体企业,还是改制、民营企业,或是其它性质的企业,都必须重视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检查要结合企业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发挥帮扶中心平台作用,及时将困难职工录入档案,并抓好督促和落实。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困难企业和特困户制度。要注意发现和总结职工通过创业再就业、走出困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