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建设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吉建会〔2008〕23号)
各市(州)建委(局)、公用局、房产局、园林局、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建设工会、委(局)工会,企业集团工会,厅直属各单位工会: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全总十五大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省总工会确定了今年全省职工生活大检查工作要点。根据省总工作要点精神,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的方案
吉林省建设厅
吉林省建设工会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的方案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全总十五大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省总工会确定了今年全省职工生活大检查工作要点。根据省总工作要点精神,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如下:
本年度建设系统职工生活大检查,主要围绕帮助职工解决好过冬和生活各方面的困难进行。同时,要针对今年以来国内接连不断的严重自然灾害的冲击和世界金融形势动荡多变的不利影响,在职工群众的生产、就业和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调研。时间从2008年11月初开始至2009年1月底,在此期间集中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和大帮扶活动。
一、检查和了解的内容
企业和职工总体情况;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情况;困难企业总数;困难职工总人数和分类数;改制后职工再就业情况;失业职工总数及不稳定就业职工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和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的困难职工情况;农民工生活困难状况;农民工拖欠工资情况;四川等地因受灾来我省的困难农民工
情况。经检查确定的所有困难职工全部建立电子档案,资料要详实。